招標公司機構的主要利益沖突違法行為包括:
一、招標公司機構在所代理的招標項目中投標或代理投標。
二、向該招標項目投標人提供咨詢。招標公司機構這些行為,可能導致串通投標或者為串通投標提供便利,既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也損害招標人和其他投標人的合法權益。
招標公司機構利益沖突違法行的法律責任包括:罰款,有關行政監(jiān)督部門應當對其處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單位直接負責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單位罰款數額5%以上10%以下的罰款。
招標公司機構并處沒收違法所得,是指行政主體將違法行為人的部分或全部違法收入、物品或者其他非法占有的財務收歸國家所有的處罰方式。禁止一年至二年內代理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損害賠償,是指當事人一方因侵權行為或不履行債務而對他方造成損害時應承擔賠償對方損失的民事責任,包括侵權的損害賠償和違約的損害賠償。中標無效,如果招標公司機構相關違法行為影響了中標結果的,中標無效。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以上就是天津招標公司為大家總結的內容,希望可以幫助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