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招標代理機構要進行代理活動的話,需要具備以下兩個前提才可以:
(一)代理機構要有合法的代理資格
這一前提要求首先要有合法的主體資格。因為代理機構作為具有民事主體資格的社會組織,其產(chǎn)生和存在必須經(jīng)過依法的程序。如果是法人的,必須具備法人應當具備的條件和成立必須經(jīng)過的程序。這種合法的主體資格一般是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核準登記為標準的。
這一前提還要求代理機構從事有關的代理活動,要經(jīng)過相應的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和認定。該行政主管部門可以對代理機構的條件、代理范圍、代理等級等作出明確的規(guī)定。
代理機構的代理行為必須符合行政主管部門認定的范圍。從事工程招標代理業(yè)務的,必須依法取得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認定的工程招標代理機構資格。
(二)代理機構必須有被代理人的授權
被代理人的授權,是代理機構進行代理行為的前提,也是代理行為的依據(jù)。如果沒有被代理人的授權,或者被代理人的授權期限已經(jīng)終止,則進行的“代理行為”無效,其法律后果應當由行為人承擔。
代理機構的代理行為必須在被代理人的授權范圍內(nèi)進行,如果代理機構超越被代理人的授權進行“代理行為”,則該行為的法律后果也由行為人承擔。
這種授權應當通過招標代理機構與招標人訂立委托代理合同予以明確。委托代理合同應當具有招標人與招標代理機構的名稱、代理事項、代理權限、代理期限、酬金、地點、方式、違約責任、爭議解決方式等.
以上便是招標代理的前提,想要了解更多請前往官網(wǎng)